2023-01-05 09:40 103 admin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产业园(工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附件:《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 》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
【文字解读】《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革新,更是建筑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提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内容。
现阶段,清远市在装配式建筑发展方面已具有一定的基础,但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仍存在技术力量和人才储备不足。为确保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推进清远市装配式建筑高质、有序发展,促进建筑产业升级,助力清远市“南融北拓桥头堡、水秀山青后花园”“融湾崛起排头兵,‘双区’魅力后花园”建设目标的实现。基于以上原因,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2017年2月)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21年10月)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2020年8月)
6.《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51129-2017)
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2017年4月)
8.《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
9.《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20〕22号,2020年6月)
10.其他相关规划、规范、标准等。
三、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23年末,中心城区(清城区、清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他地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末,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健全法规政策,完善体制机制
加快健全政策法规。制定市政府层面的装配式建筑促进政策,扩大政策对不同结构体系和项目类型的受惠覆盖面,促进各县(市、区)、各部门共同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统筹规划布局,加大实施力度
紧抓用地供应,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建设用地。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
3.健全工作措施,搭建信息平台
健全工作措施。科学制定技术指南和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立项、规划、设计、部品部件材料生产、物流运输、施工、运营、维护、监理、检验和验收等监管体系。
4.强化技术支撑,提升建设品质
创新建筑设计技术。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
5.创新建设模式,加强质量监管
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加强行业监管,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初步设计审查、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单位等各方质量安全责任。
6.建立人才体系,强化队伍建设
多措并举培育人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管理平台优势,牵头开展行业人才培训工作,培育设计、生产、施工等全产业链不同层次的装配式建筑管理及技术人才。
四、主要内容
《专项规划》主要分为11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梳理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脉络和背景,提出了发展装配式建筑具有贯彻绿色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型产业,提升住房品质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规划目的、原则以及技术路线。
二、城市概况。对清远市区位、地理气候、交通运输、建筑抗震等发展展开分析。
三、发展条件分析。对清远市“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发展、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通过SWOT分析方法,提出清远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为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制定提供依据。
四、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通过对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清远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指标表,以及“十四五”时期发展装配式建筑的6大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
五、装配式建筑管控规划。提出装配式建筑“分区目标刚性约束、项目指标弹性控制”的管理机制,从市层面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到分区层面的管控要求,再到项目层面的分类管理,构建目标可达、高效有序的目标驱动体系。
六、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布局规划。整合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建设需求,从建设规模和基地数量两个方面对清远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的布局进行管控。
七、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分析装配式建筑人才现状和需求情况,提出适宜清远市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的模式。
八、农村装配式建筑发展指引。总结农房建设的存在问题,提出清远市农村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意义以及发展指引,关注连山、连南地区少数民族建筑风格与装配式农房的有机融合,在撤并搬迁村和转移安置村中优先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九、规划衔接与项目管控。分别针对已编控规区域、未编控规区域提出装配式建筑的管控要求,明确了项目管控的各个环节和管理要点。提出了项目全流程管理各责任主体的主要任务,以及装配式建筑指标的传导机制。
十、保障措施。围绕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加大政策扶持、加强信息共享、明确主体责任、做好宣传引导、落实推广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十一、附件。各年度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要点,以及清远市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和指标表等。